承德市国控创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协助承高集团收回资金1798.4万元

  • 发布时间:2024-02-29

农发基础设施基金借款主体由国控创业发展公司变更为葛洲坝集团后,因基金公司无法给葛州坝集团开具已经履行的借款利息发票,葛州坝集团不能支付已经履行的借款利息1798.4万元给承高集团。

为了支持成员企业稳定发展,创业发展公司与葛洲坝集团、农发基础设施基金公司和中国农发银行河北省分行签订《债务承接协议变更协议》,与葛洲坝集团、承高集团签订《关于农发基础设施基金借款三方协议之变更协议》,改变农发基础设施基金借款利息支付渠道,协助承高集团收回资金179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