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一年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始终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标本兼治,与时俱进、久久为功。对餐饮浪费等行为长期监督,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准确画像、抓住本质、时刻防范,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推动化风成俗、形成习惯。2020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6203起,其中地厅级587起,县处级8286起,乡科级及以下127330起。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25起。其中,地厅级9起,县处级106起,乡科级及以下2210起。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85起。现将2020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部分国有企业负责人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一案

经查,2008年至2018年,被告人赖小民利用担任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主任,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获得融资、承揽工程、合作经营、调动工作以及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索取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88亿余元。此外,赖小民在与妻子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与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并育有子女。2021年1月5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一案,判处被告人赖小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于1月29日执行死刑。

二、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国际物流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建忠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三、原西藏国盛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宇案

经查,在违反党的纪律方面:李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挥霍浪费公款;违反组织纪律,在主持工作期间,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违反投资流程,不按规定向自治区国资委报批报备;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正常执行公务的礼品,私车公养,违规在关联企业入股,从中谋取私利;违反工作纪律,在上级单位检查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生活纪律,贪图享乐,生活奢靡,追求低级趣味。在涉嫌犯罪方面:李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款,用于个人支出,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违规擅自决定大额投资,致使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犯罪。2020年4月,李宇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同年6月,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城投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岳海陆案

经查,岳海陆利用负责工程项目现场管理的职务之便,在项目管理、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现金人民币共计22万元。2020年6月10日,岳海陆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违法所得22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这些案例的查处,充分体现出正风肃纪反腐半步不让、管党治党越往后越严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充分说明党纪国法没有禁区和例外,任何党员干部跨越纪法的红线,都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充分告诫我们要警钟长鸣,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