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增强集团公司活力和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承德市市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和有关收入分配政策规定,参照《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河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承德市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试行)》和外省、市做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了《承德市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明确公司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工资总额预算与经济效益指标等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挂钩,规定了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机构设置及职责、分级分类管理、决定机制、管理程序、内部分配、监督检查等。
后续,人力资源部将不断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效能,以工资总额预算管理为杠杆,为推动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