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智能停车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景区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项目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比选公告

各有关公司:

为做好迎接旅游爆发性增长的充分准备,发挥国企担当,进一步提高停车场公司的经济效益,投资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及光伏安装项目,按照市国控集团《招标管理办法(试行)》(承国控司发〔2021〕85号)有关规定,现需选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推进景区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项目的招标工作,现发布比选公告。项目情况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景区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项目。

二、比选单位

承德市智能停车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三、比选内容

公司通过对各投标单位进行比选,择优选取一家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本次比选的标准是通过采购服务的质量、团队配备和报价等综合评分的原则来确定,即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建设3组充电站,共19套充电桩,每组充电站由不同数量120kW直流双枪充电桩组成,满足3个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老二中停车场充电站箱变容量为800kVA,配套10台双枪120kW快速充电桩,可提供22套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小布达拉宫停车场充电站箱变容量为630kVA,配套5台双枪120kW快速充电桩,可提供10套电动汽车充电接口;碧峰门停车场充电站箱变容量为630kVA,配套4台双枪120kW快速充电桩,可提供8套电动汽车充电接口。

(二)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招标代理的相关资质或经营范围内包含招标代理业务,具有进行招标代理服务的能力和专业的人员,在承德市注册或设有办事机构;

2.投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年检;无被司法行政部门、行业协会惩戒记录;不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

3.投标单位应能够委派专业团队提供相应服务,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4.本次比选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的招标需求,提供满足相关要求的招标代理服务,在获悉招标需求后七个工作日内出具《招标方案》,并严格按照《招标方案》组织开展公开招标工作。

2.中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的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开展招标代理工作。

四、拟投标单位需提供如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一)申请函。

(二)报价一览表(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报价)。

(三)公司简介。

(四)资格审查资料:投标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未三证合一的需提供三证)及相关资质证书(附复印件)。

(五)投标人近2年类似业绩,可提供近2年(2021年6月2日-2023年6月2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相关业绩,后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业绩不予认可)。

(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等”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七)提供“为政府/国企等机构提供相关招标代理服务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八)投标方案(包括服务方案、服务优势、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简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承诺、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说明的相关问题)。

(九)需提供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各参与投标的单位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16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为:承德市双桥区都统府大街金龙皇家广场C座三层302室。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跃

联系电话:13333140500

联系地址:承德市双桥区都统府大街金龙皇家广场C座三层302室

 

 

附件:申请函